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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引导老矿区转型发展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0-05-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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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引导老矿区转型发展

——代表委员谈矿区绿色转型发展

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 邹春蕾

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锡林郭勒盟长霍照良关于内蒙古绿色矿山建设的发言后强调,内蒙古是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关系华北、西北、东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时代背景下,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区绿色转型,是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煤炭行业发展的建议,大多聚焦矿区绿色转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方面。

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希勇两会期间提交《关于统筹煤炭和土地资源协同开发 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建议》。他表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处理好资源开发和土地保护的关系。目前,城市建设加快与采煤塌陷损毁矛盾凸显,塌陷地治理受土地、产业等因素制约,沉陷土地利用和生态修复技术亟待突破,立体空间开发需要加强。”

对此,李希勇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是协调推动采煤塌陷治理由被动治理向主动开发转变。恳请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适用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引导社会相关方面由被动治理向主动开发转变,推动煤炭资源开发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机统一,实现采煤塌陷地“变废为宝”,解决资源型城市、资源型企业转型发展问题。二是协调推动治理开发由单一结构向多元格局转变。恳请协调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共同开发”治理模式,优化塌陷地土地使用权、用地指标、产业导入等政策,推动塌陷地治理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无缝对接、高效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则表示,当前我国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大进展,土地复垦、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但在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辽宁阜新、贵州林东等一些老矿区,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步枯竭和煤矿的加快退出,矿区发展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

“推进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姜耀东建议,研究建立老煤炭矿区振兴发展基金,支持老矿区煤炭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研究化解老矿区、老煤炭企业金融债务、政策性破产、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等政策措施,并对老矿区、老煤炭企业,在资源供给、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贷款、市场交易、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老矿区、老企业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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